(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调查令是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自己需要的证据,经申请并获人民法院批准,由法院签发给当事人的诉讼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所需证据的法律文件。近日,陇西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机车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依法签发了一份律师调查令。
2022年5月,王某驾驶的车辆与徐某驾驶的车辆相撞,导致徐某当场死亡,王某受伤。王某起诉徐某母亲马某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徐某死亡,马某作为其遗产继承人,应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赔偿王某的损失,但马某继承了多少遗产,就成了案件审理的关键问题。因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及财产权利,王某无法自行调取,故向陇西法院申请签发调查令。经审查,王某的申请符合相关规定,陇西法院依法向王某委托诉讼代理人签发了调查令,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在减轻法院工作负担、降低司法成本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但法律对具体的收集调查方式没有限制性规定,而调查令的签发是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灵活应用。这种调查收集证据的方式既可以让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持令取证达到目的,又最大限度地查明了案件事实,在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审执质效的同时实现了诉讼资源的优化配置。
标签: